女子花6.4万元买LV南瓜包店家拒交货,说“查买包人的收入”就跑题了
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周女士反映,4月8日,她花6.4万元托人在成都买下心仪的LV包,大约10分钟后,对方紧急联系她称,该包早被人预订了,现在不能卖给她,这让周女士不能接受。她马上让朋友返回该店想把包拿走,遭拒。店方想做退款处理,也遭到她的拒绝,现在双方僵持不下。(据4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)相关南瓜包(图源:大风新闻)这个价值6.4万元的LV包,是一个南瓜包,周女士一直想要。听到店员说有南瓜包到店的消息,自然不会错过。自己不在成都,她就找朋友看了货,钱也付了,因为包装不全,所以当时没拿货。谁知道10分钟后,就发生了变化。店方称,这个包是其他客户预订的,出售的店员并不知情。就是说,纠纷的发生是店方上下沟通不畅的结果,责任由谁承担一目了然。律师也称,付款成功意味着合同关系成立,买方可要求店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。店方就是拒绝交付包包,就形成了目前的僵局。这难道不是店大欺客吗?自己的失误,凭什么要消费者买单?回头看网上的评论,更多的人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。网友讨论很热烈,五花八门:6.4万元一个包,大一点的南瓜也装不下;几百元的成本,贴个标收几万元,就是智商税;果然不欺穷人,店家有良心;给我5万元,我可以给你做500个,等等。也有人称,这个南瓜包丑死了,甚至还有人认为,这是LV做的营销广告。网友评论一些人不理解周女士花重金买包的行为,这不要紧,互相包容就是了。必须强调,只要是自己的合法收入,购买某件合法的商品,这是一件很私人的事,在有些人眼中,包就是能治百病。但如此调侃事件,显然是跑题了,还有人称应该查一查周女士的收入,这不是毫无证据的指控吗?每个人的爱好、兴趣不尽相同,愿意花费的时间和金钱也不一样,没有必要将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。值得欣慰的是,“查收入”的这个观点受到不少网友的批驳。网友评论回到事件本身,严格来说,这个包哪怕有顾客预订,但预订了就不等于包就是预订的,而应该谁付款就是谁的。要做思想工作,店方也该去做预订客户的思想工作,既然包到店的消息没有通知到预订客户,现在周女士也付了款,包就应该是她的了。网友评论再说,双方发生纠纷和矛盾,也不是没有其他的处理方式。从全国其他店铺调一个包来,行不行?承诺什么时间之前交付周女士一个包,行不行?只要店方开动脑筋想办法,双方协商好,这个僵局是可以打破的。现在,店方既不接受媒体采访,又拒绝交付包包,难道不就是店大欺客吗?就是怕店家抱着这样的心态:我就是不讲道理,我说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,你有情绪也要自己消化,爱买不买。今年2月,“花2万元买的香奈儿,背15分钟包链断裂”一事引发关注。包链断裂的包是福州的张女士在成都旅游时买的,结果申请售后时,店方要她带着包从福州赶到成都店里做售后,不接受邮寄。难道,这些就是奢侈品们“高端大气上档次”的服务吗?奢侈品牌还真该收起傲慢,诚心对待顾客。否则,会慢慢被消费者抛弃。同时,这也提醒当地有关部门,该依法依规出手了,治一治这种“大店”病。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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